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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义务、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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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江苏商会会员义务、权益

一、会员义务:

1、遵守本会章程;

2、执行本会的决议;

3、按规定交纳会费;

4、维护本会及本行业的合法权益;

5、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6、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二、会员权益

■ 会员权益

1、出席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参加本活动、接受本会的服务;

2、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3、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4、对本会工作的提议案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5、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6、享受商会与政府、海关、税务、工商、知识产权、消防、安全、劳动、银行、保险、法务、社会保障及公安系统等政府职能部门的沟通渠道,协助解决相关问题;

7、充分享受会员企业之间的相互贸易往来,尽力做到商会企业之间以大带小、以强带弱,优势互补。

■ 理事权益

1.享有会员的全部权益;

2.优先接受本会会刊的专题采访和报道;

3.参加本会组织的高级会员活动;

4.在收费的商务和社交活动中享受优惠待遇;

5.可在对外宣传中冠名“烟台市江苏商会理事”。

■ 常务理事权益

1.享有理事的全部权益;

2.在本会进行内部资源整合过程中,优先成为商务合作促成单位;

3.参加本会组织的各地考察团;

4.出任本会各种高级活动的嘉宾;

5.可在对外宣传中冠名“烟台市江苏商会常务理事”。

■副会长权益

1.享有常务理事的全部权益

2.协助常务副会长开展工作;

3.由会长推荐,有权与政府领导、来访外商会晤;

4.有权审议会员提出的关于本会建设、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5.有权参加本会组织的各地考察团,且有权接受当地政府的接见;

6.本会将优先向烟台或江苏省的政府领导推荐副会长的企业;

7.可在对外宣传中冠名“烟台市江苏商会副会长”。

■ 常务副会长权益

1.享有副会长的全部权益;

2.协助会长开展工作;

3.对会长办公会议进行建议和表决;

4.执行会长办公会议决定和决议;

5.在会长、执行会长缺席且批准的情况下,可作为商会领导代表主持会议或出席参加各类活动;

6.有权代表本会参加接待各地政府领导,但与领导单独会面时,不能代表本会;

7.会长授权行使的其他职权;

8.可在对外宣传中冠名“烟台市江苏商会常务副会长”。

■执行会长权益

1.享有常务副会长的全部权益;

2.协助会长开展工作;

3.对会长办公会议进行建议和表决;

4.执行会长办公会议决定和决议;

5.在会长缺席且批准的情况下,可作为商会领导主持会议或出席参加各类活动;

6.有权代表本会参加接待各地政府领导,但与领导单独会面时能代表本会;

7.会长授权行使的其他职权;

8.可在对外宣传中冠名“烟台市江苏商会执行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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