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江苏商会会员义务、权益
一、会员义务:
1、遵守本会章程;
2、执行本会的决议;
3、按规定交纳会费;
4、维护本会及本行业的合法权益;
5、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6、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二、会员权益
■ 会员权益
1、出席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参加本活动、接受本会的服务;
2、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3、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4、对本会工作的提议案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5、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6、享受商会与政府、海关、税务、工商、知识产权、消防、安全、劳动、银行、保险、法务、社会保障及公安系统等政府职能部门的沟通渠道,协助解决相关问题;
7、充分享受会员企业之间的相互贸易往来,尽力做到商会企业之间以大带小、以强带弱,优势互补。
■ 理事权益
1.享有会员的全部权益;
2.优先接受本会会刊的专题采访和报道;
3.参加本会组织的高级会员活动;
4.在收费的商务和社交活动中享受优惠待遇;
5.可在对外宣传中冠名“烟台市江苏商会理事”。
■ 常务理事权益
1.享有理事的全部权益;
2.在本会进行内部资源整合过程中,优先成为商务合作促成单位;
3.参加本会组织的各地考察团;
4.出任本会各种高级活动的嘉宾;
5.可在对外宣传中冠名“烟台市江苏商会常务理事”。
■副会长权益
1.享有常务理事的全部权益
2.协助常务副会长开展工作;
3.由会长推荐,有权与政府领导、来访外商会晤;
4.有权审议会员提出的关于本会建设、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5.有权参加本会组织的各地考察团,且有权接受当地政府的接见;
6.本会将优先向烟台或江苏省的政府领导推荐副会长的企业;
7.可在对外宣传中冠名“烟台市江苏商会副会长”。
■ 常务副会长权益
1.享有副会长的全部权益;
2.协助会长开展工作;
3.对会长办公会议进行建议和表决;
4.执行会长办公会议决定和决议;
5.在会长、执行会长缺席且批准的情况下,可作为商会领导代表主持会议或出席参加各类活动;
6.有权代表本会参加接待各地政府领导,但与领导单独会面时,不能代表本会;
7.会长授权行使的其他职权;
8.可在对外宣传中冠名“烟台市江苏商会常务副会长”。
■执行会长权益
1.享有常务副会长的全部权益;
2.协助会长开展工作;
3.对会长办公会议进行建议和表决;
4.执行会长办公会议决定和决议;
5.在会长缺席且批准的情况下,可作为商会领导主持会议或出席参加各类活动;
6.有权代表本会参加接待各地政府领导,但与领导单独会面时能代表本会;
7.会长授权行使的其他职权;
8.可在对外宣传中冠名“烟台市江苏商会执行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