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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会组织法律讲座

发布时间:2016-07-24 11:12点击次数:89

“如何利用商会平台,发挥专业人才特长,资源全体会员共享”?这是宗建良会长亲自倡导和力主推出的“服务会员”措施之一。

七月二十三日下午,由商会执行秘书长—山东同济律师事务所张波律师主讲的《签订合同的注意事项》法律知识讲座在商会秘书处如期进行。

授课前,商会宗建良会长发表了简短讲话:希望大家要珍惜这次来之不易的授课机会,希望大家认真听、好好记,并学以致用。

参加此次讲座学习的还有常务副会长赵晓诺、张龙江,副会长周忠良、徐志福、陈少清、郭洪喜,秘书长刘辉,部分会员以及秘书处工作人员。

张波律师利用自己所学的法律知识,结合从事的律师工作,筛选个别典型案例,重点讲述了签订合同时的八个方面注意事项。

他强调:依据《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的规定,一个规范的买卖合同,合同当事人一般要特别注重以下内容: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双方的主体信息);

(二)标的(买卖合同的交易对象);

(三)数量(交易对象的数量,比如多少斤、多少吨、多少KG、多少L等);

(四)质量(交易对象应当符合的要求和标准);

(五)价款或者报酬(价款以及计算的方式、标准);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涉及到时间起止、违约责任,风险承担等问题);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诉讼管辖地以及解决方式)。

在整个的讲课过程中,他有案例,有分析,重点突出,条理清楚。本次授课内容可以说也是他从事律师多年的业务总结和办案体会。

同时,张波在授课结束前表示,只要大家有兴趣,愿意继续听课,今后还会经常举办类似讲座。

讲座结束后,我会监事孙瑞龄总经理还请到相关人员为到会人员进行了信用卡基本知识的普及和使用说明介绍,并现场为大家每人免费发放POS机一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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